本文摘要:在論文發(fā)表時,作者都是事先確定的并且不容易變更,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總會出現一些特殊情況需要對作者做出一些變更,可能是作者增加或者刪減,當然這也要看大家的論文處于什么階段,如果是修改完畢進入排版印刷甚至是見刊了,那么自然是不能變更作者的
在論文發(fā)表時,作者都是事先確定的并且不容易變更,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總會出現一些特殊情況需要對作者做出一些變更,可能是作者增加或者刪減,當然這也要看大家的論文處于什么階段,如果是修改完畢進入排版印刷甚至是見刊了,那么自然是不能變更作者的,如果論文處于審稿錄用階段,也是可以變更的,但是需要作者寫作詳細的變更申請。
如果自己投稿的雜志社允許作者變更,那么作者需要些一封信和編輯說明變更作者的詳細原因,理由也要充分合理,雜志社也會同意變更的。當然署名的作者肯定是實際參與科研工作的,并做出一定貢獻的,署名是國家賦予作者的一種權利,當然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合情合理自然是可以變更的。但也有不少期刊是明令禁止變更的,如果作者發(fā)表的是這類刊物,寫作發(fā)表前就要確定好作者,避免特殊情況的出現,如果需要變更而雜志社不允許變更,這樣就很被動了。
而且作者變更申請要經過所有作者同意,變更后也并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如果變更在論文已經公開發(fā)表之后,還需要作者刊登一個聲明,說明下具體的變更情況以及原因,這一項需要特別注意,如果變更在公開發(fā)表之前,就不需要聲明了。署名的作者也是需要參與研究的構思、設計或獲得數據,以及對數據的分析和解釋;撰寫論文或參與重要內容的修改;同意最后修改稿的公開發(fā)表。
論文作者必須是直接參與論文選題、設計、研究、資料分析與解釋的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或撰寫論文關鍵內容,能對論文內容負責并能進行答辯者。只參加過局部工作或某項實驗,或為論文提供部分指導及協(xié)助者,不能列為作者,可在文末致謝。作者姓名不分單位、職務,一律按對本文貢獻大小,依次排列在文題之下。第一作者是論文的主要責任者。
關于論文變更作者的信息小編就介紹到這里,建議作者也要詳細掌握刊物對變更作者的具體要求,一定要事先了解,不要等到需要變更之時再去了解,對于論文發(fā)表作者署名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該站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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