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教師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為: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副高僅次于正高級,我國教師評副高必須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沒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
教師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為: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副高僅次于正高級,我國教師評副高必須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沒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才可以參評。以下為教師副高職稱評定論文條件。
推薦期刊:《基礎教育研究》本刊以研究基礎教育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為基礎教育改革和發(fā)展服務為宗旨,以廣大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長、教研員和管理人員為主要讀者對象,及時宣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交流全國各地教改經驗和成果,做到理論結合實際,學術性、實用性、可讀性相融和。
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中小學(職業(yè)中學、幼兒園)教師,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yè)著作1部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1篇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提交縣級以上優(yōu)質課(示范課、觀摩課)教案1篇以上(附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書面證明),并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
在村小學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1篇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提交中心校(學區(qū))優(yōu)質課(示范課、觀摩課)教案1篇以上(附相應書面證明),并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
(二)教學研究機構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3篇以上。
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規(guī)定年限要求,或具備規(guī)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2年以上,確有突出貢獻者,獲省級以上專業(yè)獎勵或榮譽稱號,可破格申報。
附則
(一)校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申報評審條件參照教學研究機構人員條件執(zhí)行。
(二)本條件所稱“以上”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三)聽課、評課須附聽課、評課記錄和相關材料。優(yōu)質課、示范課、觀摩課須附本人教案、主辦單位證明和專家評價意見。
(四)班主任、大隊輔導員、年級主任工作須附考核材料和獎勵證書等。
(五)培養(yǎng)指導青年教師,須附青年教師獲獎證書及經學校驗證的輔導青年教師的過程性材料。
(六)省部級以上專業(yè)獎勵包括: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省教學成果獎、省科學技術獎、省社會科學成果獎、省社科基金成果獎。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取其中一項最高獎。同一內容的業(yè)績不重復使用;省級榮譽稱號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門聯(lián)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代表省政府頒發(fā)的與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和教師相關的政府榮譽稱號。如:省模范教師、省教育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省優(yōu)秀教師、省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級教師等。市、縣級專業(yè)獎勵、榮譽稱號按照上下對口的原則,確定獎項名稱、級別和等次,凡和省開展的業(yè)務獎勵、榮譽稱號不對應的,可視當地具體情況自行確定,但不得超過省開展的業(yè)務獎勵、榮譽稱號數量,具體以各設區(qū)市在省職改辦備案目錄為準。
(七)教育教學科研課題指教育行政部門或委托直屬相關事業(yè)單位組織開展的教育規(guī)劃、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術研究、多種教學媒體綜合運用研究、發(fā)展性課堂教學手段研究、現代教學技藝運用研究等課題。省、市級級教育教學科研課題以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為準。提交課題時需同時提供申報書、結題報告與結題證書。
(八)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學術期刊,具有統(tǒng)一的ISSN刊號和CN刊號。論文發(fā)表的刊物不含內刊、增刊、特刊、?⒄撐募,綜述、通訊報道等不作為評審論文對待。教師撰寫的論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工作有較強的指導意義。教研員撰寫的論文要有創(chuàng)新,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工作有積極的指導作用。著作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出版的本專業(yè)學術專著。應具有特定的研究對象,概念準確,反映研究對象規(guī)律,并構成一定體系,屬作者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學術著作。凡文章匯編、資料手冊、一般編譯著作、作品集、習題集、普通工具書等不視為學術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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