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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祈使到祈愿——兼談意愿到祈使的演變

所屬分類:教育論文 閱讀次 時間:2020-12-28 10:53

本文摘要:摘要 愿請在上古、中古漢語中從表示祈使的動詞發(fā)展為表示祈愿的動詞。 民國以來的讓也是從祈使發(fā)展到祈愿。 祈使與祈愿在核心語義上是相似的。 從祈使到祈愿演變的條件是受話人為神靈、主體對事件的確定度降低或沒有受話人、主體十分渴望事件能夠按照自己的

  摘要 “愿”“請”在上古、中古漢語中從表示祈使的動詞發(fā)展為表示祈愿的動詞。 民國以來的“讓”也是從祈使發(fā)展到祈愿。 祈使與祈愿在核心語義上是相似的。 從祈使到祈愿演變的條件是受話人為神靈、主體對事件的確定度降低或沒有受話人、主體十分渴望事件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愿發(fā)展下去。 “愿”“望”“希望”“欲”從表示意愿的動詞發(fā)展為表示祈使的動詞。 跨語言調(diào)查顯示從祈使到祈愿、從意愿到祈使可能具有普遍性。

  關鍵詞 祈使 祈愿 愿 請 讓 意愿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學報

  什么是祈使,什么是祈愿? 我們不妨先從祈使句、祈愿句說起。 從表達功能來看,祈使句的作用是要求(包括命令、希望、懇求等)受話人做或不做某事。 祈愿句的作用是說話人用以表達內(nèi)心強烈的愿望,受話人是神靈或沒有受話人。 兩者的區(qū)別在于祈使句的主語是受話人,祈愿句的主語可以是受話人也可以不是受話人。 祈愿句所述事情的確定度較祈使句低。 本文將祈使、祈愿作為兩種語義類型,其內(nèi)涵參照祈使句、祈愿句。

  一、 “愿”: 從祈使到祈愿

  貝羅貝、李明(2009)探討了漢語意愿動詞的歷史演變。 文章根據(jù)意愿性的強弱將現(xiàn)代漢語普通話表示意愿的動詞分為四類: 第一類包括“敢、肯、顧”。 主體只是敢于或愿意實施某種行為,這種意愿并不積極,而且主體也不是急切地要實施行為。 第二類表示愿望,包括“希望、但愿”等。 主體的意愿是積極的,但主體并不是急切地要實施某種行為或?qū)崿F(xiàn)某個結(jié)果。 第三類、第四類表示意志。 第三類包括“想”,主體的意愿是積極的,而且這種意愿較第二類要急切。 第四類包括“要”,主體積極且急切地意欲自己或他人行動。 他們將表[愿望]義的“愿”歸到第二類。 文章指出表[愿望]義的“愿”最早出現(xiàn)在《論語·公冶長》:“子路曰:‘愿聞子之志。 ’”該用法一直沿用到清代。

  文章進一步說,從先秦到六朝,“愿”[愿望]最常見的,還不是上面的用法,而是用于對話之中,表示說話人對聽話人委婉的請求。 與上一種用法相比,這種用法具有“施為性”,它是說話人的行為; 說話人說話的同時,也就是實施了“請求”這一行為。 這種委婉的請求,或者是說話人希望自己做什么,或者是說話人希望聽話人做什么,如《左傳·襄公十一年》:“抑臣愿君安其樂而思其終也。 ”

  貝羅貝、李明區(qū)分了“愿”的上述兩種用法,這是很有意義的。 我們對《論語·公冶長》《左傳·襄公十一年》中的用例再做一下分析。 前例中的“愿”表達的是說話人的一種意愿。 “聞”的施事是說話人自己。 后例中“安”“思”的施事是受話人。 我們把前者看作表意愿,把后者看作表祈使。 對“愿”來說,其表意愿與表祈愿又有不同。 表意愿時,用于陳述句,句子是對事實的敘述。 與之相比,表祈愿時則是一種言語行為,是說話人表達出來的一種愿望,用于非現(xiàn)實句中。

  據(jù)筆者考察,表示祈使的“愿”在上古漢語中習見,均出現(xiàn)在對話語境。 從表意功能來看,“愿”不僅表示建議,而且還表示請求。 這需要根據(jù)語境來確定。 例如,《孟子·梁惠王上》:“王曰:‘吾惛,不能進于是矣。 愿夫子輔吾志,明以教我。 我雖不敏,請嘗試之。 ’”《韓非子·說林下》:“韓、趙相與為難。 韓子索兵于魏,曰:‘愿借師以伐趙。 ’魏文侯曰:‘寡人與趙兄弟,不可以從。 ’”以上兩句中的說話人均是在某一方面有求于聽話人。 前例中說話人在地位、權勢上高于受話人,后例中說話人與受話人地位均等。 但總的來看,表請求的用例要遠遠少于表建議‍‌‍‍‌‍‌‍‍‍‌‍‍‌‍‍‍‌‍‍‌‍‍‍‌‍‍‍‍‌‍‌‍‌‍‌‍‍‌‍‍‍‍‍‍‍‍‍‌‍‍‌‍‍‌‍‌‍‌‍。 上古漢語中表示建議的“愿”舉例如下:

  (1) 愿陛下幸察愚臣之計,無忽。 (《韓非子·存韓》)

  (2) 宮之奇諫曰:“不可許。 夫虞之有虢也,如車之有輔,輔依車,車亦依輔,虞、虢之勢正是也。 若假之道,則虢朝亡而虞夕從之矣。 不可,愿勿許。 ”虞公弗聽,遂假之道。 (《韓非子·十過》)

  (3) 天下為秦相割,秦曾不出力; 天下為秦相烹,秦曾不出薪。 何秦之智而山東之愚耶? 愿大王之察也。 (《戰(zhàn)國策·齊一》)

  (4) 公孫闬為謂楚王曰:“魯、宋事楚而齊不事者,齊大而魯、宋小。 王獨利魯、宋之小,不惡齊大何也? 夫齊削地而封田嬰,是其所以弱也。 愿勿止。 ”(《戰(zhàn)國策·齊一》)

  (5) 惠王往問之,曰:“公叔之疾,嗟! 疾甚矣! 將奈社稷何? ”公叔對曰:“臣之御庶子鞅,愿王以國聽之也。 為不能聽,勿使出境。 ”(《呂氏春秋·長見》)

  (6) 左右大夫皆進諫曰:“子培,賢者也,又為王百倍之臣,此必有故,愿察之也。 ”(《呂氏春秋·至忠》)

  (7) 陳余陰使張同、夏說說齊王田榮曰:“項羽為天下宰,不平。 今盡王故王于丑地,而王其群臣諸將善地,逐其故主,趙王乃北居代,余以為不可。 聞大王起兵,且不聽不義,愿大王資余兵,請以擊常山,以復趙王,請以國為捍蔽。 ”(《史記·項羽本紀》)

  (8) 父老乃率子弟共殺沛令,開城門迎劉季,欲以為沛令。 劉季曰:“天下方擾,諸侯并起,今置將不善,一敗涂地。 吾非敢自愛,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 此大事,愿更相推擇可者。 ”(《史記·高祖本紀》)

  從以上8例不難看出,表示建議的“愿”后既可以出現(xiàn)受話人,也可以不出現(xiàn)受話人。 前者如例(1)、例(3)、例(5)、例(7),后者如例(2)、例(4)、例(6)、例(8)。 未出現(xiàn)受話人的其實可以補出; 在“愿”所使用的語境中,說話人在地位、階層、權勢等方面不及受話人,他們不宜采用命令的方式,因而語氣比較委婉; “愿”有時與語氣助詞“也”連用,如例(3)、例(5)、例(6); 當“愿”與否定副詞“勿”共現(xiàn)時,表示說話人委婉地、有禮貌地勸阻受話人不要做某事,如例(2)、例(4)。

  “愿”表示建議、請求時,其受話人是對方。 而當“愿”出現(xiàn)在非對話語境、沒有受話人且主體十分渴望事件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愿發(fā)展下去或受話人是神靈,主體對事件的確定度低時,“愿”便發(fā)展出表示祈愿的用法。 表示祈愿的“愿”舉例如下:

  (9) 昔者文王封于岐周,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則,是以近者安其政,遠者歸其德。 聞文王者,皆起而趨之。 罷不肖股肱不利者,處而愿之曰:“奈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吾,則吾利,豈不亦猶文王之民也哉。 ”(《墨子·非命上》)

  (10) 太后會百司文武安排祭河神之物。 遂太后至河邊,排列香案羊酒,貢獻河神。 遂祝曰:“河伯河神,愿息威靈。 有災罪我,無害生民。 吾今致祭,風靜河清。 ”(《前漢書平話》卷下)

  例(9)講述的是周文王建國于岐山之下,積善行仁,愛護人民。 近處的人服從他的治理,遠處的人稱許他的德行。 凡是聽到文王名聲的人,都去追隨他。 不正派以及手腳不便的人,雖是處于原地卻心中祝愿說:“怎樣才能使文王的領地擴展到我這里,(果真如此)那我就獲利了,這難道不跟文王的國民一樣嗎? ”該例不是對話語境,沒有受話人,表達了說話人內(nèi)心的愿望。 例(10)中“愿”的受話人是“河神”,是說話人與神靈對話。 說話人對事件的確定度低。 “愿”的祈愿用法從上古漢語延續(xù)到近代漢語。

  二、 “請”: 從祈使到祈愿

  “請”在上古漢語中有“請求”義。 《漢語大詞典》《漢語大字典》均列有該義項。 車淑婭(2005)根據(jù)所要求的目的又將該意義的“請”分為以下三種: 1. 請求對方給予或向?qū)Ψ剿饕澄,所要求的可以是具體的某種物品,也可以是抽象的某種權利。 “請”的直接目的在句式結(jié)構(gòu)中以“請”的賓語形式出現(xiàn),表現(xiàn)為“請+O”格式。 所請求的對象不是“請”的賓語。 所請求的對象可以通過上下文來說明或用介詞“于”引導出來; 2. 請求對方做某事,在句式結(jié)構(gòu)上表現(xiàn)為“請+V”和“請+P+V”格式; 3. 請求對方允許自己做某事,在句式結(jié)構(gòu)上表現(xiàn)為“請+V”格式。 我們認為第2種中的“請”表示祈使,第3種是第2種的一種特殊情況。 以下我們重點論述上古漢語中表示祈使的“請”及其向祈愿發(fā)展的語義演變過程。

  據(jù)筆者考察,表示祈使的“請”在上古漢語中習見,均出現(xiàn)在對話語境中‍‌‍‍‌‍‌‍‍‍‌‍‍‌‍‍‍‌‍‍‌‍‍‍‌‍‍‍‍‌‍‌‍‌‍‌‍‍‌‍‍‍‍‍‍‍‍‍‌‍‍‌‍‍‌‍‌‍‌‍。 從表意功能來看,“請”主要表示請求。 在某些語境中,還可以表示建議。 如《左傳·成公十六年》:“苗賁皇言于晉侯曰: 楚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 請分良以擊其左右,而三軍萃于王卒,必大敗之。 ”但總的來看,表建議的用例要遠遠少于表請求。 上古漢語中表示請求的“請”舉例如下[例(12)、例(13)引自車淑婭(2005)]:

  (11) 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 欲與大叔,臣請事之; 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 ”(《左傳·隱公元年》)

  (12) 齊崔杼,其妻美,而莊公通之,數(shù)如崔氏之室。 及公往,崔子之徒賈舉率崔子之徒而攻公。 公入室,請與之分國,崔子不許; 公請自刃于廟,崔子又不聽; 公乃走,逾于北墻。 賈舉射公,中其股,公墜,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之,而立其弟景公。 (《韓非子·奸劫弒臣》)

  (13) 仁哉文王! 輕千里之國而請解炮烙之刑。 智哉文王! 出千里之地而得天下之心。 (《韓非子·難二》)

  (14) 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借救于齊。 ”顏率至齊,謂齊王曰……(《戰(zhàn)國策·東周》)

  例(11)中第一個“請”是“請”請求義的第3種用法,動作行為的施事是說話人。 第二個“請”是“請”請求義的第2種用法,動作行為的施事是受話人; 例(12)中第一個“請”是“請”請求義的第2種用法,第二個“請”是“請”請求義的第3種用法; 例(13)中的“請”是“請”請求義的第2種用法; 例(14)中的“請”是“請”請求義的第3種用法。 從筆者所調(diào)查的語料來看,在“請”請求義的第2種用法中,“請”后大多不出現(xiàn)受話人。

  表示祈愿的“請”舉例如下:

  (15) 贊曰: 伯魚、子阿,矯急去苛。 臨官以潔,匡帝以奢。 宋均達政,禁此妖禜。 禽蟲畏德,子民請病。 (《后漢書·第五種離宋寒傳贊》)

  (16) 郡國有名山大澤能興云雨者,二千石長吏各潔齊請禱,謁誠盡禮。 (《后漢書·孝質(zhì)帝》)

  以上兩例不是對話語境,沒有出現(xiàn)祈禱的內(nèi)容。 例(15)中“子民請病”李賢注:“謂人為之請禱也。 ”“禽蟲畏德,子民請病”義為禽獸畏懼他的恩德,百姓為他的病情祈禱。 例(16)中的“請禱”義為“祈禱”。 “請”“禱”同義連文。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古漢語中亦有“請禱”,但義為“請求祈禱”。 例如《左傳·襄公十年》:“卜,桑林見。 荀偃、士匄欲奔請禱焉,荀罃不可,曰:‘我辭禮矣,彼則以之。 猶有鬼神,于彼加之。 ’”又《論語·述而》:“子疾病,子路請禱。 ”邢昺疏:“孔子疾病,子路告請禱求鬼神,冀其疾愈也。 ”“請”表示請求時,其受話人是對方。 依據(jù)以上兩例,筆者推測當受話對象是神靈,說話人對事情發(fā)展態(tài)勢的確定性程度低時,表示祈愿的“請”便產(chǎn)生了。

  三、 “讓”: 從祈使到祈愿

  《現(xiàn)代漢語詞典》第7版“讓”字條義項5: 動詞,跟“我們”連用,表示祈使: ~我們相互支持,共同努力! “讓”的這種用法起源于何時? 據(jù)筆者所考察的語料,該用法較早見于民國時期的語料。 既見于翻譯作品,又見于本土材料。 現(xiàn)舉例如下:

  (17) 一個兵士說:“且讓我們?nèi)タ词巧趺慈恕?”(俄國Sologub原著,周作人譯《童子Lin之奇跡》,《新青年》1918第4卷第3期)

  (18) 有時候你也須用得著一個朋友,讓我們來做個好朋友罷。 (英國王爾德《遺扇記》,《新青年》1918第5卷第6期)

  (19) 請大家稍安勿躁,讓我們再行投票。 (《蘇議會之爭長潮》,《申報》19211128)

  (20) 我們難得見面,現(xiàn)在見面了,讓我們談談消遣的事。 (《外報紀吳張會晤情形》,《申報》19260704)

  “讓”與我們連用表示的是說話人向受話人建議雙方共同做某事。 在以上各例的交際環(huán)境中,均出現(xiàn)有受話人。 但如果受話人不確定,且說話人對事件的確定度低時,“讓”便有了祈愿的意味。 如臨近期末,考生通過心中默念“讓我順利通過考試吧”來表達對通過考試的渴望。

  祈使是說話人在言語交際活動中要求(包括命令、希望、懇求等)受話人做或不做某事。 文中所舉的“愿”“請”“讓”均可以表示祈使,但又有差別。 “愿”“請”的祈使語氣有別,前者的語氣弱于后者。 “愿”主要表建議,“請”主要表請求。 “愿”“讓”的行為主體有別,前者是受話人、后者是說話人與受話人雙方。 但無論祈使語氣強還是弱,它們均發(fā)展出表祈愿的用法‍‌‍‍‌‍‌‍‍‍‌‍‍‌‍‍‍‌‍‍‌‍‍‍‌‍‍‍‍‌‍‌‍‌‍‌‍‍‌‍‍‍‍‍‍‍‍‍‌‍‍‌‍‍‌‍‌‍‌‍。

  祈使是說話人在幾種選擇中選出其認為最好的要求(包括命令、希望、懇求等)受話人采用,而祈愿則是選出最理想的情況并希望發(fā)生在自己身上。 兩者在核心語義上是相似的。 從祈使到祈愿演變的條件是受話人為神靈、主體對事件的確定度降低或沒有受話人、主體十分渴望事件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愿發(fā)展下去。

  四、 類型學視角下“祈使”與“祈愿”的語義關聯(lián)

  前文我們分析了“愿”“請”“讓”等詞從祈使到祈愿的語義演變。 擴展開來,其他語言中的情形如何? 這一語義演變路徑是否具有普遍性? 限于條件,我們還難以從歷時角度對其他語言相關的語義發(fā)展做詳細考察,但調(diào)查共時平面的一詞多義是可以做到的。 誠如張莉(2013)所述:“多義詞的共時研究和語義變化的歷時研究之間有很緊密的邏輯聯(lián)系,共時平面的一詞多義實際是歷時演變過程中的一個階段(Evans 2010: 523; Sweetser 2002: 9)。

  通過類型學視角的多義性研究可以發(fā)現(xiàn)不同語言語義演變的相同軌跡: 從共時角度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哪些義項有語義上的聯(lián)系從而聚在一起構(gòu)成多義詞; 從歷時角度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語義發(fā)展的過程和演變模式以及詞義擴展的方向性。 ”

  如在英語中,let兼有表祈使、祈愿的用法。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let條下義項4為used for making suggestions(提出建議時說)、義項6為used for making requests or giving instructions(提出請求或給予指示時說)要、義項8為used to express a strong wish for sth to happen(表達強烈的愿望)讓。 Let在以上義項中的用例各摘一例如下:

  (21) Let's go to the beach.咱們?nèi)ズ┌伞?/p>

  (22) Let me have your report by Friday.星期五以前要把你的報告交給我。

  (23) Let her come home safely! 讓她平平安安回家吧!

  例(21)、例(22)中的let均表示祈使,其不同在于祈使的語氣有強弱之別。 前者的語氣要弱于后者。 例(23)中的let表示祈愿。

  我們可以考察多義性,但換個角度,我們也可以考察同詞化。 吳福祥(2017)指出:“‘同詞化’(colexification/colexify)這個術語是法國語言學家亞歷山大·弗朗索瓦(Alexandre Fran�ois)創(chuàng)造的,指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義(sense)被編碼(code)或詞化(lexify)為同一個詞匯形式(the same lexeme)。 換言之,若意義A和意義B在某個語言里用同一個詞匯形式來表達,那么就可以說,在這個語言里意義A和意義B被同詞化了。 ”“多義性是從形式到功能的投射,同詞化是功能到形式的投射。 ”為此,筆者調(diào)查了“世界語言同詞化在線數(shù)據(jù)庫,要求; 請求”義和“祈禱”義在10個語系22種語言中被同詞化了。 誠然,數(shù)據(jù)庫中的“要求; 請求”義與本文所定義的“祈使”不盡一致。 本文所說的“祈使”義用于對話中,包括“建議”“請求”等,兩者在語義上是交叉關系。 但是這依然可以作為“祈使”與“祈愿”相聯(lián)系的佐證。

  五、 從意愿到祈使

  文中第一節(jié),我們分析了“愿”表意愿、表祈使的用法。 事實上,除了“愿”之外,還有“望”“希望”“欲”等兼表“意愿”和“祈使”。 從演變方向來看,應該是從意愿到祈使。 我們的理由有二: 首先,有的詞在文獻中是先有“意愿”用法,然后才有“祈使”用法的,如“望”。 其次,從情理來看,從意愿到祈使的演變更為自然。 祈使反映的也是一種意愿,用于對話中,具有“施為性”。 “愿”“望”“欲”這兩種用法的用例和分析列舉如下(引自貝羅貝,李明2009):

  (24)a. 札雖不才,愿附于子臧,以無失節(jié)。 (《左傳·襄公十四年》)(“愿”表“愿望”)

  b. 抑臣愿君安其樂而思其終也。 (《左傳·襄公十一年》)(“愿”表示說話人對聽話人委婉的請求)

  (25)a. 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若見君面,是得艾也。 (《左傳·哀公十六年》)(“望”表示“意愿”)

  b. 今朝欣逢,伏望大圣慈悲,與我小談法味。 (變文,《維摩詰經(jīng)講經(jīng)文》五)(“望”表示說話人對聽話人的請求)

  (26)a. 我欲戰(zhàn)矣,齊、秦未可,若之何?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欲”表“意志”)

  b. 衛(wèi)君之晉,謂薄疑曰:“吾欲與子皆行。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欲”表示說話人對聽話人的請求,語氣比“愿”要強烈)

  檢索“世界語言同詞化在線數(shù)據(jù)庫”,“意愿”與“祈使”的語義關聯(lián)能得到佐證。 “WANT”與“ASK(REQUEST)”在6個語系15種語言中被同詞化了:

  值得一提的是,“想要、希望”與“要求”的語義關聯(lián)在“要”的語義演變上有很好地體現(xiàn)。 李明(2016)認為:“表意愿的‘要’產(chǎn)生于唐代,是從‘要約、約請、要求’等義引申來的。 ”張定(2013)支持了這一觀點,并做了詳細分析。 在此不贅。 比較可知,“要”的語義演變路徑與“愿”“望”“欲”等詞的演變路徑相反。

  教育論文投稿刊物:《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學報》(雙月刊)創(chuàng)刊于1981年,由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學報主辦。本刊是由江西科技師范學院主辦的學術性刊物,兼顧社會效益與經(jīng)濟效益,并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做到學術性與應用性有機統(tǒng)一,并注重應用性。

  通過將“世界語言同詞化在線數(shù)據(jù)庫”與漢語詞匯語義研究相結(jié)合,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兩點啟示: 首先,數(shù)據(jù)庫還有進一步細化的必要。 以本文所調(diào)查的ASK(REQUEST)為例,似可進一步劃分出用于對話,具有“施為性”的情況。 其次,數(shù)據(jù)庫能夠為我們提供語義關聯(lián)方面的信息,但具體到演變路徑或方向則要結(jié)合歷史文獻具體分析。

  參考文獻:

  1. 貝羅貝,李明.漢語意愿動詞的歷史演變.∥浙江大學漢語史研究中心編.《漢語史學報》第八輯.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

  2. 車淑婭.論詞義演變對句式演變的影響——以“請”字為例.西華師范大學學報,2005(4).

  3. 李明.漢語助動詞的歷史演變研究.北京: 商務印書館,2016: 178.

  4. 吳福祥.多義性、同詞化與語義圖.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講座,2017.

  作者:湯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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