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高師音樂院(系)作為未來師資的主要培養(yǎng)基地,在聲樂教學方面日益凸顯出一些問題。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對高師聲樂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高師聲樂教學應與時俱進,從聲樂教學觀念、教材體系以及評價制度建設等幾個方面積極應對,以此克服目前高師聲樂
摘要:高師音樂院(系)作為未來師資的主要培養(yǎng)基地,在聲樂教學方面日益凸顯出一些問題。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對高師聲樂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高師聲樂教學應與時俱進,從聲樂教學觀念、教材體系以及評價制度建設等幾個方面積極應對,以此克服目前高師聲樂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高師;聲樂教學;策略
一、高師聲樂教學存在的問題
從辦學定位和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角度講,高師音樂院(系)與專業(yè)音樂學院的聲樂教學目標應該有所區(qū)別,音樂學院以培養(yǎng)專業(yè)的音樂家為主,在聲樂技能和舞臺表演實踐方面要求較高,而高師音樂院(系)則主要是以培養(yǎng)中小學師資為主,要求學生具有較為全面的音樂素養(yǎng)。學生除了既要掌握扎實的聲樂技能,具備良好的范唱和演唱能力,又要廣泛了解教法及相關的聲樂教學理論、音樂理論外,同時還要具備一定的課外藝術實踐活動的指導能力。由此,高師聲樂教學更應注重師范性這一特殊定位,培養(yǎng)學生不僅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這樣才能在走上工作崗位后有效地進行聲樂教學實踐。
高師音樂院(系)作為音樂師資的主要培養(yǎng)基地,在聲樂教學方面日益凸顯出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重技能輕理論的教學理念
現(xiàn)行很多高師音樂院(系)的聲樂教學模式一味模仿音樂學院的聲樂教學模式,在教學過程中偏重對學生進行聲樂技能的培養(yǎng),這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從音樂師資所需要的綜合素質來講,這是遠遠不夠的,作為未來的音樂教師,必須具備一專多能的音樂素質。就聲樂而言,僅以演唱來代替專業(yè)教學方向,勢必會導致學生視野狹窄,整體素質下降。因此,高師音樂院(系)音樂學專業(yè)的學生除了要掌握較為扎實的聲樂演唱技能技巧之外,對演唱基礎理論、生理學、解剖學基礎知識、聲樂教學論以及與本專業(yè)相關的音樂理論、音樂欣賞、作品分析、合唱指揮、音樂史和音樂美學等課程也必須有相當的了解,不僅如此,還要了解包括文學、哲學等在內的人文課程,以提高自身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文化素養(yǎng)。在教學中輕視理論的表現(xiàn)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對歌唱、教法理論教學等重視不夠。由于理論課程的設置或課時安排不足或不夠恰當,或因實踐活動安排不夠合理導致學生對理論知識理解程度不夠而無法轉化為自身技能。有些學生對歌唱器官的構造及運用、教學教法等一知半解,在此種基礎上進行歌唱,難免會存在盲目性。有些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過于依賴教師,走上工作崗位后在教學中因缺乏深厚的理論基礎支撐而詞不達意,不能切中問題要害,導致教學效果大打折扣。以中日高師聲樂教學的區(qū)別為例,如日本宮城教育大學的聲樂教學就十分注重學生聲樂基礎知識的培養(yǎng),在學習唱歌之前,先學習聲樂基礎理論知識,其中包括發(fā)聲的意義、聲音和聲帶的關系、聲帶的生理、發(fā)聲法演唱基礎理論、生理學、解剖學基礎知識、聲樂教學論以及與本專業(yè)相關的音樂理論等,還要學習了解兒童的生理特點、發(fā)聲特點和方法、兒童的聲帶和音域、適合兒童發(fā)聲練習的音型、兒童聲樂教學法等,有如此明確的教學目標和如此完備的課程設置,加上與之配套的考核體系,這樣的教學不僅更適合中小學對音樂教師的需要,也更易培養(yǎng)出技能全面、綜合能力強的師資,為自上而下地實現(xiàn)素質教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是中國高師音樂院(系)從觀念到課程設置則普遍缺乏對學生進行這些教學技能的培養(yǎng),教師基本功課也沒有開設完備。目前,歌唱在我國中小學音樂課中占的比重很大,屬于十分重要的教學領域,因此中國高師音樂院(系)在聲樂課程建設方面,一要開設足夠的時間,二要開齊相應的課程。日本宮城大學把聲樂課程作為四個學年中每個學年的必修專業(yè)課,而中國大部分院校是把這門課程作為第一、二學年的必修課,第三、四學年的選修課(對于其他專業(yè)方向的學生而言),并且鮮有開設聲樂發(fā)展史、聲樂教學論等相關課程。除了對學生進行專業(yè)技能技巧和理論知識的培養(yǎng)外,日本還注重對學生進行教師道德情操的培養(yǎng)和內涵的修煉并嚴格考核。他們在聲樂課程的開設與考核方面都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2.實踐活動與理論學習嚴重脫節(jié)。隨著新課改的不斷推行,社會對教師的綜合素質要求越來越高。但現(xiàn)行教育培養(yǎng)出來的學生在綜合素質方面與社會現(xiàn)實需求之間存在著明顯的矛盾,而且這種矛盾越來越突出。目前高師音樂院(系)包括實習在內的一些實踐活動設置不夠合理,無法使實踐與理論相互促進,學生聲樂教學實踐能力得不到充分的錘煉,難免出現(xiàn)學生演唱水平尚可而聲樂教學實踐能力較差的情況,主要表現(xiàn)為: (1)學生進入教師崗位后課堂組織能力、駕馭能力不強,教學過程中對教學重點、難點等教學基本要求概念模糊,對課堂上出現(xiàn)的突發(fā)狀況缺乏應變能力。 (2)鋼琴伴奏能力較差,彈唱技能均衡發(fā)展的學生不普遍,作為師資來說,這是不合格的。 (3)音樂實踐是少數人的活動。如開獨唱音樂會或其他形式的音樂交流與組織方面,只是少數能力強的學生的實踐活動,沒有實現(xiàn)人人參與、人人得到鍛煉和提高的目標,這些都為學生走上中小學教師崗位后無法勝任工作埋下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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