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本篇文章是由優(yōu)秀的文學類期刊 《當代作家評論》 創(chuàng)刊于1984年1月25日,是由遼寧省作家協(xié)會主辦、主管的文學評論類雙月期刊,對當代作家、作品進行學術點評,開展思想爭論。 摘 要:以魯迅作品《祝!窞榈装,我們可以見到諸多分析祥林嫂命運悲劇的書籍和文
本篇文章是由優(yōu)秀的文學類期刊《當代作家評論》創(chuàng)刊于1984年1月25日,是由遼寧省作家協(xié)會主辦、主管的文學評論類雙月期刊,對當代作家、作品進行學術點評,開展思想爭論。
摘 要:以魯迅作品《祝!窞榈装,我們可以見到諸多分析祥林嫂命運悲劇的書籍和文章,它們大多是從歷史和人性兩方面展開分析的。本文將在前人的基礎上著重從男尊女卑這個方面來探討祥林嫂悲劇命運的誘因,并從中分析出女性在歷代被壓迫,歧視,遭遇不公正對待的根本原因。
關鍵詞:男尊女卑;禮教;祭祀
《祝!肥囚斞傅慕(jīng)典作品之一,主要講的是祥林嫂一生的悲劇命運,這是很多人都曾看到的,但大部分人都把產(chǎn)生祥林嫂悲劇命運的原因歸結(jié)為當時封建制度的大背景下,卻很少有人去挖掘更細的誘因。筆者今天將從另一個側(cè)面窺探祥林嫂悲劇產(chǎn)生的原因——男尊女卑。
要詳細了解產(chǎn)生祥林嫂這樣一悲劇人物的原因,我們得先對魯迅先生當時寫作《祝福》的背景做一大概了解!蹲8!纷饔1924年,這個時期正是新文化運動的發(fā)展時期,當時魯迅先生正為辛亥革命的爆發(fā)歡呼。可不久就被殘酷的現(xiàn)實澆滅了魯迅先生那高漲的熱情。雖然帝制政權被推翻,但社會卻進入由地主階級,軍閥官僚所統(tǒng)治又一封建混亂時期。封建社會的基礎并沒有被摧毀,農(nóng)民依然過著饑寒交迫的生活,被壓榨,被奴役,人民精神依然被宗法觀念和封建禮教束縛著。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祥林嫂作為萬千貧民中的一員誕生了。這里我們主要對像祥林嫂這樣悲慘性人物產(chǎn)生的另一原因——男尊女卑做一探討。
從《祝福》整片文章來看,以夫權為主,男尊女卑制是貫穿整個情節(jié)的主線。下面我們從整個故事的發(fā)展來一一分析。
首先從四嬸對魯四老爺“夫權”的服從方面來談男尊女卑現(xiàn)象。
祥林嫂剛到魯鎮(zhèn)時經(jīng)衛(wèi)老婆子介紹去魯四老爺家做工,看祥林嫂的面相和身板,魯四老爺一家是很滿意的,但是剛一聽到衛(wèi)老婆子說道祥林嫂是母家的鄰舍,死了當家人,所以才出來做工。魯四老爺竟馬上皺了一下眉頭,“四嬸”也立刻明白過來,“四叔”是在嫌棄祥林嫂是個寡婦。從這段對話及細節(jié)中我們不難看出即便祥林嫂其他條件多么符合魯四老爺家的招工條件,也不能忽略掉她寡婦身份所帶來的不滿。在接受過傳統(tǒng)教育,四書五經(jīng)早已扎根腦海的魯四老爺眼中,寡婦是在女權卑微時代不吉祥的象征。作為接受過傳統(tǒng)思想教育的儒生,魯四老爺骨子里依然流淌的是以夫權為主的觀點。這點可以從魯四老爺皺眉,四嬸立刻明白過來這句中不難看出。魯四嬸以魯四老爺馬首是瞻。四嬸作為雇家主母,同為女性,理論上對祥林嫂此種境遇有所同情,但此時她明顯沒有話語權,只是作為魯四老爺不滿信息傳遞者的身份一閃而過,很好地詮釋了當時深埋婦女心中的“夫婦”綱常。古文中將“夫婦”一詞解釋為“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婦者,服業(yè),以禮屈服”(班固《三綱六紀》);“婦,言服也,服事于夫”。從這話中不難看出夫權的主導地位,妻子不管從語言還是做事皆服從于丈夫。從男尊女卑的禮制原則出發(fā),一代代,一遍遍地灌輸著“夫為妻綱”的理念,這種理念在像魯四老爺這樣受傳統(tǒng)思想影響的老監(jiān)生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即便是作為主家的四嬸也要服從,更何況死了丈夫的祥林嫂?寡婦自古以來時常受到歧視和侮辱,在這我們就不做主要論述。
其次從祥林嫂兩次屈服“夫權”帶來的悲慘結(jié)局看男尊女卑現(xiàn)象。
祥林嫂終歸是留在了魯四老爺家中,由于她為人勤快,干活出色,主人家慢慢就對她寡婦的身份淡視了,開始在干活方面賞識她了?珊镁安婚L,祥林嫂的婆婆來要人了,而且還先斬后奏的將祥林嫂的工錢全數(shù)領走。魯四老爺?shù)弥@一切就只是說了“既然是她婆婆要她回去,那有什么話可說呢”,“可惡!然而……”這樣兩句話。我們回過頭來看魯四老爺這兩句話,從這兩句話不難看出,魯四老爺對于事件本身表示了憤怒,然而,祥林嫂是一寡婦,寡婦就應該“夫死從子”,但是祥林嫂又沒有兒子,那她就“應該”交由夫家處理,一切都由夫家做主。所以她只能被押回夫家,重新典當。這是祥林嫂屈服于第一次“夫權”所引起的悲劇,從而有了文章后面的“捐門檻”贖罪的屈辱經(jīng)歷。如果祥林嫂在其丈夫去世后不以“夫權”為主導,掙脫掉男尊女卑的精神枷鎖,走出婆家自主謀生,那也就不會有第二次悲劇的到來。但假設也只是假設,現(xiàn)實依然是男尊女卑的精神枷鎖緊緊的銬鎖在她身上。雖然祥林嫂使出了各種反抗方式,但最終還是屈服了。接受了命運的安排,改嫁到了深山中的賀老六。讀者注意,此時的祥林嫂是懵懂的,她只是認為改嫁是不光彩,不道德的一件事,也就是從她骨子里就帶著的這種男尊女卑的思想體制。所以剛開始一直在反抗,但婚后隨著生活的好轉(zhuǎn)和兒子的降生,她對當初改嫁時精神上的苦痛慢慢淡去了。對于祥林嫂,生活也算幸福了吧!可幸福去的也很快,正值壯年的第二任丈夫賀老六很突然的死去了,祥林嫂又經(jīng)歷了人生的一大轉(zhuǎn)折點,從剛有點起色的生活又掉入了黑暗冰冷中。此時的祥林嫂再也不能改嫁了,因為她有兒子阿毛。“夫死從子”,人倫綱常中又一體現(xiàn)男尊女卑的例子出現(xiàn)了。祥林嫂因為有了兒子阿毛,她也就相應的有了依靠。阿毛在時她至少還有吃住的地方,可不幸總是會接踵而來,阿毛葬身狼腹,祥林嫂徹底無所依靠了。在接連失去丈夫和兒子之后,族權向祥林嫂伸來了罪惡的雙手。大伯來收屋,并趕走了她。一個兩次喪夫,失子,又“不潔不烈”的寡婦終歸還是抗爭不了封建族權的“威嚴”,再次走上了無家可歸的道路。以新中國成立后的法律體系來看待祥林嫂被收走房產(chǎn)并趕出家門這件事,明顯是違反法律的,祥林嫂在丈夫和兒子去世后財產(chǎn)的第一繼承人,卻遭到了及不公正的待遇。在當代社會現(xiàn)狀中是既違背法律制度又偏離道德體系的。但從祥林嫂所處的年代或者民國之前這一現(xiàn)象都屬于很正常的,也是可以被大眾接受默認的。這是從法律體系上表現(xiàn)出男尊女卑的又一例證,而且這種制度一直存在于整個封建統(tǒng)治時期的中國!抖Y記·內(nèi)則》寫到“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大體意思就是說作為妻子沒有支配經(jīng)濟的權力,更不可能有自己的私人財產(chǎn),不敢私自借給別人東西,也不敢私自贈送別人東西?梢姀墓糯饗D女在家庭中的經(jīng)濟地位是十分底下的,掌管錢財依然是以“夫”為主的男性成員。到了祥林嫂之后的民國時期,法律依然規(guī)定為:“于日常家長無關之處分行為則有其夫之特別授權不得為之,否則非經(jīng)其夫追認不生效力”?梢娒駠鴷r期婦女依然沒有經(jīng)濟支配能力,要想支配錢財或其他貴重物品,必須有其夫授權才可。從這方面來看,祥林嫂被其大伯收回房屋并趕出家門就屬必然了,這正是當時社會從法律方面對男尊女卑的一種表現(xiàn)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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